近日,怀来县检察院办理的以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张某某危险驾驶案,法院采纳该院的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了该案。庭审中,简化法庭调查和辩论环节,在听取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和被告人陈述意见后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一千元。
怀来县检察院组织干警认真研究学习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新法公布实施后受理的公诉案件进行分类办理,对该案件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的危险驾驶案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审查并提起公诉。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怀来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专题会议精神,具体运用新程序法办理案件的首次尝试,是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刑事制度的正确运用。通过速裁程序的适用,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