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之以恒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市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检察监督工作的安排,12月4日,怀来县人民检察院以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食品药品专项检察监督开展以来,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按照市院专项实施方案进行部署、统筹安排,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富贤任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设专项负责人和联络员,结合怀来实际,制定食品药品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实际行动守护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药匣子”。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初始,怀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对辖区内的大型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食品供应场所进行走访调查,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针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销售农药、兽药、重金属等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肉类,销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与市场监督部门协作配合,现场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加大食品安全源头预防,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下一步,怀来县检察院将继续紧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组织开展药品领域专项行动,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加强法律宣传,督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主体严格履职,时刻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放在首位,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