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条件不断完善,汽车租赁成为社会大众个性化出行新的选择。这一趋势也促进了小微汽车租赁市场的蓬勃发展。然而,在市场的快速增长背后,却隐藏着不容忽视的安全与规范问题。
4月中旬以来,怀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存在小微客车租赁未规范经营的违法行为,办案检察官遂对辖区汽车租赁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核查。
通过调查走访发现,5家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的汽车租赁公司未依照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办法》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备案材料,备案手续不完备;经营场所没有以显著的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承租人的知情权无法得到保障,运营过程存在漏洞和安全隐患。
针对此类问题,怀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牵头召开“关于规范怀来县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工作联席会”,共同推进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综合治理。会后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小微型客车租赁公司加强管理,规范备案手续和经营服务制度,及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行业安全隐患,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
下一步,怀来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在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同时,助推小微客车租赁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