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加大该项工作力度,在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的情况下,将案件移送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进行惩戒,实现刑与行无缝有效衔接,完善责任追究,推动社会治理。

怀来县检察院抓好并扩大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效果,针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在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的情况下,监督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通过案件移送和检察意见的提出,防止“既不刑又不罚”,消除惩治盲区。
今年截至目前,对于办理的过失犯罪,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具有坦白自首、主动退赃退赔等的情节案件,怀来县检察院依法对20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及时与本院第二检察部沟通联系,做好对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后半篇文章,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6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怀来县检察院将更加健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确保无“刑罚”而有“行罚”,体现刚性监督。针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通过“不起诉+检察建议”的方式,将个案监督延伸到类案监督,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