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怀来县再生资源回收业依法经营,促进有序、健康发展。2024年11月1日,怀来县人民检察院、怀来县公安局组织辖区内15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在怀来县检察院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会。

怀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带领回收经营者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性废旧金属及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具体分类、回收废旧金属和废旧电子产品的相关规定、法律处罚等要点进行了详细讲解。要求各经营者自查自纠,依法依规经营,切勿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严禁收购法律法规禁止物品和可疑物品,如有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检察官强调回收行业经营者要自觉守法经营、依规经营,法律红线绝对不能触碰,明确禁止回收物品的范围,要求回收经营者认真核验物品提供人的身份信息和来源证明并如实做好登记。如未成年人出售的回收物品金额较高或属于大件物品,回收经营者应不予回收,或在获得未成年人监护人或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友同意情况下进行回收。

参会人员表示:政法机关组织大家学习很及时,收购废旧物品我们一定会慎之又慎,绝不收购来源不明的可疑物品,涉及到未成年的会更加谨慎,做好核实鉴别。

学习会结束后,检察官和民警为参会的15家回收行业经营者发放《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应知应会》宣传展板15张,鼓励回收经营者对相关法律条文常态化学习,提高法律意识,依法合规经营,共创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
